中藥材檢測農殘及重金屬 標準物質 標樣標準品等
點擊次數:1474 更新時間:2021-09-02
中藥材檢測農殘及重金屬 標準物質 標樣標準品等
武漢中昌國研標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:醫(yī)藥檢測領域的主要服務范圍有藥包材相容性研究、藥包材密封性驗證、藥品測試、中藥測試、藥品成分分析、穩(wěn)定性試驗研究等。
33種禁用農藥
1、適用范圍:藥材及飲片(植物類)
2、藥典要求:《中國藥典》2015版四部通則0212 藥材和飲片檢定通則
“檢查"系指對藥材和飲片的純凈程度、可溶性物質、有害或有毒物質進行的*,包括水分、灰分、雜質、毒性成分、重金屬及有害元素、二氧化硫殘留、農藥殘留、黃曲霉毒素等。
除另有規(guī)定外,飲片水分通常不得過13%;藥屑及雜質通常不得過3%;藥材及飲片(礦物類除外)的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過150mg/kg;藥材及飲片(植物類)禁用農藥(詳見下表)不得檢出(不得過定量限)。
3、藥典方法依據 :《中國藥典》2020版四部通則2341 農藥殘留量測定法第五法-藥材及飲片(植物類)中禁用農藥多殘留測定法。
4、測試儀器:氣相色譜-串聯質譜儀、高效液相色譜-串聯質譜儀
5、政策解讀:
2020年版《中國藥典》關于33種禁用農藥的要求,是否需要每批產品都進行禁用農藥檢驗?
藥典委回復:2020年版《中國藥典》中的相關規(guī)定是對中藥質量的通用要求,相關生產企業(yè)應以確保中藥質量、不得檢出33種禁用農藥為基則。是否批批檢驗可由企業(yè)根據實際情況掌握。